近年来,陕西省蒲城法院强化调解意识,逐渐摸索出了一套成熟的调解工作经验。今年1月至10月底,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336件,调解、撤诉1005件,调撤率达75.22%。
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奖惩机制。一是成立由院长贾守仁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宋彦文任副组长,各民事审判庭长为成员的调解领导工作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二是奖优罚劣,把案件调解率作为重要的考核目标,对年终调解率高的庭室予以表彰奖励,提高了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交流经验,组织调解能手谈经验、讲体会、开拓调解思路。使全院干警的调解水平普遍提高。
总结经验,明确调解。近年来,蒲城县法院把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坚持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进行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该院总结长期司法实践,把以下八类案件的调解工作作为重点,即: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解决问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的案件;集团控诉或共同诉讼案件;有重大影响,引起多方关注的案件;涉及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其他不易宣判的案件。
以人为本,文明司法。该院党组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年来先后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切实落实“四个一”的服务措施。当事人到庭后先送一个微笑,说一句温馨的问候语,让一个座位,到一杯茶水;二是深入开展“四少”活动,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误一点工、少跑一趟路、少费一点心,进一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落实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三是出台干警文明服务规范,全体干警在执行公务期间言谈举止必须文明、礼貌、规范、准确、大方。接待室要使用“您好、您请坐、您请讲、谢谢、请稍等、不客气”等文明用语,不得使用“不清楚、不知道、不能办、没时间、顾不上、我不管、你找领导去”等禁用语,既减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对立情绪,又活跃了办案气氛。给办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该院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及时做出判决,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超审限的问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
构建调解网络,整合社会资源。该院不断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资源,建立“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对于一些重大、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把案件的情况及时向县政法委汇报,由县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调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