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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睦法庭协助解决妨碍卤阳湖开发区一重点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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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景涛  发布时间:2010-07-10 10:39:1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6月22日晚上7点钟,经过大半天艰苦的调解工作, 党睦法庭审理的一起因互换土地引起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以原告的撤诉圆满结案。党睦法庭王伟庭长和参与调解此案的党睦镇武装部段部长刚舒了口气,这时电话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打来求助电话,希望党睦法庭能协助解决一起排除妨碍纠纷。王庭长放下刚拿到手里没来的及喝的水杯,召集其他两名干警向卤阳湖开发区赶去。

    到了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的会议室,其他参会人员已列坐。参加协调会的有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蒲城县卤办的领导、县公安局的领导、工程施工方的代表以及阻挡施工的群众代表。首先卤阳湖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的史局长介绍了这起纠纷的简要情况。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是陕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开发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滩区人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在科学规划、规划征地的基础上,建设项目已相继动工。但在施工建设中部分群众阻挡施工,严重地干扰了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给卤阳湖开发建设造成了重大损失。随后,县公安局工会主席任和平同志作了发言,认为这起由蒲城县陈庄镇五畛村部分群众断断续续长达40多天阻挡施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希望群众能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这种过激的行为。蒲城卤办的领导以及卤阳湖开发区规划局局长也给双方做思想工作。阻挡施工的群众代表表示,施工方如果不先付建筑材料款,他们是坚决不会撤离的。工程施工方的代表则表示,他们施工方已经给供料的群众付了款,并且已经付超了1000多元。双方坚持己见,一方坚持不肯再给付钱,而另一方坚持不给钱就坚决不撤离群众,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这时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庭长。王庭长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指出双方的这起矛盾发展到现在,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供料合同欠款纠纷,另外一个是排除妨碍纠纷。其次给阻挡施工的群众代表及施工方讲明他们之间的法律利害关系,告知阻挡施工的群众代表,他们和施工方之间原本只是一起简单的供料合同欠款纠纷,可以通过正常的诉讼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现在由于群众过激的行为造成了对施工方合法权益的侵害,造成施工方断断续续不能正常施工长达40多天,给施工方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引起排除妨碍纠纷这一法律关系。如果再这样下去可能要回的供料欠款都不够应赔偿给施工方的损失。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群众代表不再坚持观点,施工方代表也表示要全力配合解决好这起纠纷。

    这时看了看表已经晚11点多了,虽然我们是身心疲惫,但心里还是充满了成就感,踏着夜色向家赶去。第二天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打来电话, “阻挡施工的群众撤了”电话那头传来兴奋的声音。我们全庭同志听到这个消息都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这起断断续续长达40多天阻挡施工的群体性事件在多方的协调参与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卤阳湖开发区建设工地上又是一番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

    随着卤阳湖开发区多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开工,涉及项目建设中的债务、征地补偿、土地开发转让、工程质量、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等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党睦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注重查清事实,合理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的情况下,尽量促使当事人以自行协商的方式化解纠纷,为卤阳湖开发区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