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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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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25 09:47:20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责任编辑: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