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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为民化纷争 能动司法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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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超  发布时间:2012-07-19 16:52:38 打印 字号: | |
  任某父子与姜某父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我院及渭南市中级法院两级审理终结,判决由姜某父女返还任某父子彩礼6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任某父子持生效判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予以受理,并交执行一庭执行。

  2010年5月3日,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父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对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到期后,姜某父女不但没有自觉履行,而且对立情绪较大,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办案同志梁润恒问其拒不履行的理由,姜某称:“是任某解除婚约不要我女儿,而不是我女儿不跟他儿子。任某还多次在我家中滋事辱骂,法院也胡判哩,因此坚决不予履行。”办案干警多次耐心给姜某及家人做思想工作,讲法律政策相关规定均无济于事。为慎重起见,办案干警认真查阅了该案的审理卷宗,认为审理程序合法,实体判决公正。办案干警做到心中有数后,再次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让他们面对面谈各自的思想和打算。双方当事人也表示同意和解。可是在和解过程中,姜某反复强调他们不该返还彩礼,以任某曾多次辱骂自己,法院判决有问题等为理由坚决不同意履行,可任某强调姜某必须履行判决内容。此时,案件已陷入僵局,面对任某、姜某双方的强硬态度,办案干警不放弃,但办案干警一整天的努力,仍未使该案达成和解。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经院长批准依法决定对姜某拘留15天。同时对该案制定了新的强制执行预案,决定在姜某拘留期间,对其住所予以搜查并对其家中可变卖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姜某被拘留的第4天,意外发生了,看守所负责同志告诉我院办案干警,说姜某在看守所连续三天绝食,情绪反常。办案干警立即将此情况向庭、局及主管院长作了汇报,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分别作了批示,主管副局长王成海指出,撤销原执行预案,立即摸清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情况,积极做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工作,要灵活办案,力求和谐。办案干警按照领导的指示,重新制定了新的执行预案,多少个夜晚没有睡好觉,多少天午饭没有按时吃,冒着高温,奔波于法院与看守所、法院与姜某所在村组之间。通过走访群众,得知姜某夫妻虽没文化、不懂法、性格倔犟,但为人本分。当地风俗习惯是因婚约发生纠纷,若男方提出解除,女方不返还彩礼,若女方提出解除,彩礼全额返还,而本案的婚约是男方提出解除的,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姜某及家人一直不能接受。同时了解到,姜某妻子有心脏病,女儿现已怀孕,不宜采取强制措施。于是办案同志多次通过姜某的亲友耐心细致的给姜某及家人做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同时向任某做和解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姜某被拘留的第14天,姜某及家人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任某父子也同意放弃部分案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任某感激的说:“钱虽然不多,法院同志在这件事上吃了苦、费了心,一心为民办事的精神我佩服,我们很感激。”姜某说:“我是法盲,没有文化,只知风俗习惯,不懂法律,开始确实想不通,后来经过法院同志多次做思工作,我真真正正认识到前面的想法、做法是错误的,法院没有做错,办案同志都是好人,都是实实在在给老百姓化解矛盾的。”至此,这一系列潜在的矛盾纠纷终于和谐化解,既以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了案件,又避免了因简单之法而造成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宋彦文副院长听完该案的报告,高兴的说:“这个案子办的好,如果不对姜某采取拘留措施,就没有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的机会,如果拘留后不改变执行方案,势必加大姜某及家人的对立情绪,甚至造成矛盾激化,给社会制造不安定因素。”

  一起简单执行案件的化解,我们付出的是心血,收获的是民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这一服务宗旨,让司法为民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民意、民情。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