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兴镇法庭成功调处了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本情绪对立的承租人表示一定会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按期搬离所承租房屋。
原来蒲城县邮政局将兴镇支局位于兴镇街道的房屋出租给十余户经营服装等,合同到期后,因该局工作需要,需收回该批出租房屋。因出租房屋地理位置较好,租金较低,再加上大多数承租户是从原承租人处转租,而蒲城县邮政局并不知情,所以各承租户在合同到期后不愿搬离。蒲城县邮政局于2011年5月13日向全体承租户下发了收回通知,但各承租户仍拒不搬出,理由是他们已将房屋装修,投资较大,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谁来负担。后经蒲城县邮政局与各承租户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本院。
我院兴镇法庭高度重视这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诉前调解阶段便由该庭副庭长张晓峰负责。他多次到承租户处进行调解,有的承租户避而不见,有的承租户态度恶劣、出言不逊……而大多数承租户持观望态度,调解收效不大。最终蒲城县邮政局与孙某等六户租赁合同纠纷案立案。
兴镇法庭接手这六案后,继续由熟悉案情的张晓峰法官负责。他承办案件后,当日便向各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因这批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而当事人情绪对立、争议较大,在送达前,庭长冉肖红便与他商议,看这批案件是否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他笑着说:“这批案件法律关系是清楚的,原告很焦急,被告就是意见大,没事,先按简易程序审吧。如果确实需要,再转。”很快,开庭时间到了,但六案的被告无一人到庭。张晓峰法官开完庭后,与庭长进行了商谈,他觉得按部就班出判决不好,很可能会造成各承租户情绪更对立,还可能造成上访、闹访。经过商议,他最终决定再找承租户调解,几经找寻,几经调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六案圆满调结。
该案的审结,使我们感到比裁判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因为审判工作所追求的目标是保民生、促发展,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为了这个目标,法官多一些耐心和真诚,多付出一些精力和心血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