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城法院党睦法庭妥善处理一起矛盾长达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某为同村村民,系堂兄弟关系。1999年,原告外出打工,将在自己承包土地上所建的3.98亩梨园,交由本村村民张新庄管理经营。2002年,被告强行经营了该梨园。2006年,原告回家后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梨园,但被告予以拒绝。被告认为原告在外出打工期间,代替原告偿还了为原告担保的3万元借款,并且原告欠被告1.5万元梨款未付。如果原告不归还这些款项,其坚决不会将梨园归还给原告。为此多次发生冲突,经所在村组、党睦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矛盾愈来愈烈。原告无奈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归还3.98亩梨园,并赔偿2万元的经济损失。且申请对3.98亩梨园自2002年至2012年每年的纯收入进行司法鉴定。
办案法官了解到此案矛盾由来已久,积怨很深,如果就案办案,可能使矛盾再次加深。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法庭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调解为突破点,着力化解双方的矛盾。
尽管事先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但还是没想到第一次送达法律文书被告竟然拒收。面对此情,办案法官向被告严肃讲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耐心的向其讲解法律知识。针对被告原来担任过村干部的情况,邀请党睦镇政府的相关领导及原、被告所在村委会领导多方参与调解。
在调解中,一方面稳定当事人的情绪,防止双方正面交锋,另一方面结合案情,从法律、亲情、伦理道德等角度,深入浅出地进行疏导。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法官的执着和敬业精神终于打动了双方的心,慢慢融化了凝固多年的坚冰。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告同意返还原告的 3.98亩梨园,并自愿补偿原告3000元。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都由衷的说:“案子发生这么久,得不到一个说法,是法官通过自己的耐心化解了我们十多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