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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与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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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宏盛  发布时间:2013-01-16 16:08:21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是法官判案的结语,准确、高明与否,直系司法公正,关乎法官能力。多年前读到香港法官的判决书时,深为其精邃所折服;关注广东法官莫兆军的命运时,一份严谨到位的刑事裁定书令我研读多遍。多年来,我视裁判文书的写作为法官能力智慧的体现,不断追求提高,从不懈怠!然今日举头望去,裁判文书水平仍是良莠不齐,远不能达到公正司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为此,我们作出了很多努力,裁判文书上网,接受公众监督便是一项重要举措。但实践中,法官以各种理由和方法逃避上网的情形不在少数,甚至有的法院领导层忧心于其裁判文书的现实水平,担心裁判文书公开后面对公众接踵而至的问题和质疑而无法应对,因而不愿接受、直面监督。

  这种现象的背后,除了部分法官不愿使手申的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的原因外,更应当看到的是,管理者并不愿被人用鞭子赶着跑。当前,法院工作的考评机制主要停留在结案率、调解率、发还重审率等数字统计上,对个案质量的考量,在考评体系中并未占到应有的分量。就好比果树上结出的果实,如果单单追求产量有多么大、坏掉的果子有多么少,而不在乎果子的品质、口味是否更合乎大众的需求,这样的果子摆上货架,自然少有问津。果子有人愿买,才能叫好!案件结果经得住考量,才能叫合格!然而,在当前的考评机制下,只要搞得好数字、唱得响活动,就可能在考评中落得盆满钵满、歌舞升平的好成绩,管理者自然缺少动力主动地接受和直面公众的监督,将自己架在火上烤。然而,裁判文书质量差、水平不高,不敢拿到网上去公开,正说明了我们的执法水平不高,说明我们对干警的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说明我们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不足之处有很多很多,绝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不上网就可以掩盖得了的!

   “表哥”、“房叔”落马,是网络时代大众民主的典型案例;仅用63小时便致雷政富被免,凸显了网络反腐的效率和威力。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公平、正义及法治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中国普通大众,从未像今天这样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对公共话题和公共权力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这不是民意的狂欢,不是民粹的集纳,而是信息时代人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最真切的展现。一切特权在公众雪亮的视野中都将无处藏身。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审判活动、体现审判结果的“司法产品”,将其公开以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监督,能够形成一种 "倒逼"机制,对司法权进行有效监督制约,促使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要求党员“打铁还需自身硬”,法院工作作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绝不能遮遮掩掩,躲闪、回避不是办法,解决、掩盖不了问题和不足,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不负责任。只有敢于、勇于接受、直面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正确认识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对法院工作的积极作用,将其有效运用,建设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的一项长效监督机制,坚持司法公开,才能切实提升法院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苏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