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下午一点钟,孙镇法庭急匆匆走进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走进庭长的办公室,他来不及坐下,焦急的说:“我是甘肃客商陈某,我向孙镇晋王村的单某订购了15吨的西瓜,并交纳了4000元的定金。我今天车都找下了,拉西瓜时才知道单某昨天已经将订购的西瓜卖给别人了。希望法院赶紧处理,解决问题。”听说是外地客商来订购西瓜出现问题,法官让客商坐下,送上一杯淡茶,让他别着急,先把详细情况说清楚。
蒲城是瓜果大县,要想瓜果产业能够做大做强,除了政策上的支持,更要创立一个公平、有序、守信的社会环境。为此,根据蒲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瓜果纠纷,在瓜果销售季节专门成立了包括孙镇、党睦、兴镇三个法庭在内的瓜果巡回法庭,处理各种瓜果纠纷案件,并特别要求,对于此类纠纷,要快立快审,及时处理。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法官得知孙镇晋王村的单某因为西瓜价格行情上涨而要求甘肃客商加价,在客商不愿意加价的情况下,便把已经订购的西瓜卖给他人,而甘肃客商陈某雇佣的货车已经赶到了晋王村,双方各执一词,已经僵持了几个小时。看到陈某焦急的神情,法官真切地感受到当事人的无奈与焦虑。经过仔细的衡量,法官给陈某作出了建议,目前的现状是单某已经将西瓜卖与他人,能不能考虑让单某退还定金,并适当赔偿经济损失,自己赶快另外订购西瓜,以免损失继续扩大。陈某当即表示同意。随后,庭长李俊萍立即邀请孙镇政府相关干部、晋王村委会主任与单某接触,告知其违反合同不按时交付货物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往来要遵守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不要因为自己贪图小利的行为给蒲城形象抹黑。
通过两个多小时不间断的沟通与联系,在相关干部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单某同意返还甘肃客商陈某4000元定金,并给予陈某一定的补偿,当场予以了履行,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陈某离开法庭的时候,激动地说:“我从外地到蒲城做生意,看到了你们蒲城法官的风采。你们没有因为外地人的事而推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处理到头了,我真的太感激了,你们确实是为人民办实事。”
看着陈某离去的身影,法官们心里沉甸甸的,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本份工作,人民群众却给予了如此高的评价,让我们深深的感到自己肩上的重担。执法为民,不能只是一个口号,更应该是每个法官心中最基本的信念。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执法的道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