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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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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文跃 任君  发布时间:2013-10-09 17:12:30 打印 字号: | |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最揪心的莫过于官司胜诉但裁决文书得不到实际履行。案件久执不结,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蒲城法院一直致力于各类案件的执行,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7月19日17时40分,王某驾驶的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西禹公路,在避让其他车辆时驶入左侧行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赵某、马某驾驶的车辆相碰撞,造成了申请执行人马某身体伤残的严重事故。经本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王某赔偿申请执行人马某多项赔偿款共计508342.1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马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此案的执二庭庭长梁建民,对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进行了分析,制定好几种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立即带领执行干警深入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而被执行人除只有一辆贷款购买的车被交警大队暂扣在停车场外,家中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巨额赔偿数额被执行人几乎说不出来。执行干警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工作和劝解工作,使其认识到如果不履行义务就面临被司法拘留。面对真诚和善的执行干警,被感化的王某答应向亲戚朋友借钱偿还赔偿款,但联系的钱微乎其微,距50余万元赔偿款差得很远。干警们又回过头来反复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终于当事人被执行干警的不辞辛苦、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于是达成和解协议。当梁建民庭长将赔偿款交到马某手中时,马某感激的话都说不出来:“谢谢你们!”。

  马某一案虽然执结了,但蒲城法院的执行工作还在继续。执行干警仍然奋战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