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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活动公开承诺
——蒲城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苏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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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宏盛  发布时间:2013-10-15 15:08:45 打印 字号: | |
  针对本人对照“庸、懒、散、奢”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现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和承诺事项: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坚决摒弃狭隘思想,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绝不放松职责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在能力建设上要走在前面,做出表率;努力提高查办案件、保障监督、教育警示、惩戒预防等履职能力。

  三、工作态度上对自身严格要求、一丝不苟,以身作则;严格执纪、强化监督,保障公正文明司法。

  四、工作质量上,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要坚持原则,依法履职。依法严格查处投诉举报线索,绝不姑息推诿;力求立案审查、投诉举报查办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效率,保障工作质量。

  五、工作纪律上,正人必先正己,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干好分管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车辆使用、用餐、办会、办公浪费等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纪法规;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和整治力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完善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监督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法院干警队伍纪律严明。

  本人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严格对照承诺事项,逐项逐条进行落实,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从严要求、从严整改、树立标杆,不走形式、不搞过场、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真正把承诺的事项落到实处。请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全体干警们予以监督和批评。

         承诺人:蒲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宏盛

                   2013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