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当好标杆,向我看齐”的安排部署,促进全院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法官干警工作作风不断改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和承诺事项:
一、带头学习新的法律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及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组织所主管业务庭室探讨案件,共同提高。
二、带头争创佳绩。创新工作思路,在民事审理中进一步增进调解结案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三、热情接待服务群众。对到法院的当事人能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诉求,不“生、冷、硬、横”。
四、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道德,勤政廉政,自身不受到任何廉政责任追究。
五、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形象,讲规矩,懂程序,不犯自由主义。
六、带头做好“四治理”活动。坚决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庸、懒、散、奢”四风,发挥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以上改进措施和承诺事项,请全院法官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和评议。
承诺人:蒲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原广平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