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个早已成为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常见词汇。然而,什么才是执行难呢?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致使案件执行不下去,这样才叫执行难。2013年,我院行政庭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0件,然而直至10月底,仍有10余件案件因被执行人经传票传唤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履行执行通知书上确定的法定义务等主客观因素,致使案件迟迟不能得以结案。
为了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院行政庭全体干警集中精力,加大执行力度,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仅用短短三天时间,就将剩余的10余其执行案件一举执行终结,再一次实现了2013年度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结率100%的奋斗目标。
我院行政庭在这次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主管院长张平安院长的科学部署下,毛国建庭长及时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本次执行活动的重要异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于执行活动中来。二是领导组织到位。通过向院领导及时汇报集中执行案件的情况,着重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裁定书,依法执行。三是人员组织到位。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我院行政庭全体干警联合法警大队四名法警,齐心协力,互相配合,进一步充实了执行力量,有力的保障了执行活动的顺利开展。
如在年初受理的蒲城县物价局申请执行车英汽车美容装潢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中,被执行人负责人王某不但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以为然,而且态度蛮横的对待办案法官,声称“谁要进我的门,我就要谁死”!面对法律意识如此浅薄的当事人,办案法官并没有因被执行人的“恐吓”而胆怯退缩,依然本着“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多次上门普法宣传,为当事人释法析理。在这次集中执行的活动中,该案也被纳入了集中执行案件范围内。面对办案法官的认真负责的态度,“顽固不化”的被执行人最终在庄严的法律面前,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案件也因被执行人足额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执行终结。虽然案件的执行经历了多重坎坷,但被执行人在未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的予以纠正。一起难缠的案件不但得以顺利结案,当事人也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认可。
通过这次的集中执行活动,一方面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从而客观的评价法院的执行工作。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又增强了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成绩只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庭将继续昂扬斗志、振奋精神,齐心协力,进一步巩固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创新非诉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非诉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把非诉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