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庭的处理,使一起有可能成为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原告范某系蒲城县苏坊镇人,2013年12月7日因摔伤去蒲城县某卫生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范某的丈夫王某多次去县卫生局等政府部门要求处解决该矛盾,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未果。2014年3月28日,原告范某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卫生院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由立案庭转交兴镇法庭处理。
接手此案后,承办人张晓峰立即通知了被告应诉,在谈话过程中被告态度异常坚决,认为自己在治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并向法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于该案标的不是太大,原告一方又是74岁的老人,且现在行动也不方便。在第一次的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未果。因为医疗事故案件专业性强,承办人向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进行了请教,又找了几个医疗方面的专家进行了询问,在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后,承办人决定再给双方进行次调解。这次承办人首先找到了被告的主管单位卫生局,说明详细情况,并诚恳邀请卫生局进行共同调解,随后又邀请了几个很有经验的医生,随时提供医疗方面的知识解答。通过多方联动调解,这起案件终于得到圆满化解。
一起标的不大的案件,有时候需要付出我们更大的精力,但只要我们心里有群众,发挥多方面的力量,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同时,耐心对待群众,那么矛盾最终是能得到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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