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蒲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任命王玉琦同志为蒲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兰州为王玉琦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王玉琦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法院工作和自身建设。增强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狠抓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廉洁奉公,努力提高自身修养。
王玉琦同志还表示,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决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决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努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回报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