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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法院上网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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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庆侠  发布时间:2014-11-25 17:33:42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根据市中院《关于开展上网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于九月二十五日开始,由审管办牵头,各业务庭配合,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上网裁判文书互查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查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本次评查活动的高效性有效性,院党组精心筹备、科学分工,组织助审员以上学习市中院《关于开展上网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助审员以上每人都要参与评查,提出明确了坚持实事求是、揭短亮丑、自查主体及责任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的原则;确定按照通知的评查标准及要求主要针对文书首部、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条援引、裁判主文、文书尾部、技术规范、结构布局、隐名技术处理和判定是否应上网等九个方面进行评查。

由审管办牵头组织具体评查工作,共互查商南县人民法院和富平县人民法院网上裁判文书20份,自查我院网上裁判文书18份,其中,刑事裁判文书6份、民事裁判文书28份、行政裁判文书4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评查发现,部分上网的裁判文书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有的是共性的,有的是个案的。

  存在的共性问题:错字、漏字、标点符号不准确,争议焦点归纳不准确,特别要提出的是文书仅列举了证据的名称,没有写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依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具体交待 或论证;文书繁简不当,不够简练,部分表述过于口语化,语句不符合语法;有的数字使用不规范,有些用中文汉字表达数字;当事人称谓前后表述不一;还有少数出现技术处理有遗漏,未删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通过评查发现,全院裁判文书没有应用新格式要求书写的情况较多,因之体现出全院裁判文书在当事人举证目的的引述、围绕争议焦点的归纳和论述、围绕证据的分析和认证等环节均存在明显的缺失和不足,说明我院针对裁判文书质量的规范性、针对性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要求没有做到精细化、规范化。这一点,已经引起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党组将针对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专门出台文件,就裁判文书的格式、内容、评查办法等提出规范化、有针对性、细致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和要求,以期在短期内使得我院裁判文书的质量水平得到显著地改观和提升。

  各类裁判文书具体存在的问题有:有的刑事案件文书对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未进行阐述;个别案件对证据是否采信没有叙述和分析;简易程序案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未作表述。有的行政案件第三人辩称未列明第三人的姓名,对证据审查认定理由较简单,对争议事实的分析认定说理较简单。部分民事案件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律未作具体论证;少数案件对争议事实和问题的分析认定说理不够充分,不具有针对性;个别案件判决主文不够明确具体。

  三、工作的主要做法

  上网裁判文书是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素质的充分展示,我院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上网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动员会,使全院统一认识到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对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和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庭室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梳理裁判文书制作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接着,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由审管办统筹协调,各业务庭为具体责任部门,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有序开展。评查采取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业务庭进行自查的同时,要对指定的其他庭室进行评查,并逐案填写裁判文书评查表,全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大家在互查中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了“找原因”“治好病”的目的。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我们要以本次评查工作位契机,认真分析评查结果,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明确上网裁判文书的特点,严格责任意识,采取多项措施提升上网裁判文书质量。

  首先,把好“文书写作关”。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制定《蒲城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及技术规范》,坚持以部门为单位,认真学习所属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重点掌握裁判文书的写作要求、技术规范等,不定期安排优秀法官对法官干警就裁判文书的写作要求进行辅导讲座,并根据情况适时邀请资深语文教师到法院授课,对裁判文书写作中遇到的语法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官的法律水准、语言功底和逻辑能力,确保裁判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夯实裁判文书制作基础。

  其次,把好“把好纠错关”。 建立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流程,裁判文书由案件主审人撰写,合议庭其他成员轮阅,审判长审核,书记员核对后才提交院、庭领导签发,杜绝错别字、漏字、重字、病句、法条引用不当、当事人称谓前后表述不一、日期书写错误等常见错误。文书电子文稿定稿和印发,必须实现三次校对,一是书记员对案件中出现的重要原始数据进行认真校对;二是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对文书初稿校对;三是庭长、分管院长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查,确保文书“零差错”出门。

  第三,把好“文书上网关”。 一是确保能上网的文书一律要求上网。裁判文书公开存在被人阅读的可能,法官就会有压力,在制作文书时会更加谨慎认真,质量也会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文书上网各个环节,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

  第四,把好“文书考核关”。将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案件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立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机制,并将形成的抽查、检查报告予以公布。

  第五,把好“文书奖惩关”。做好优秀裁判文书和最差裁判文书评选工作,对所抽检文书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最差”四个标准,逐份评查,建立评查档案。

  强化工作责任心,夯实裁判文书制作基础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保证;细化裁判文书制作流程,严把文书出口是杜绝文书差错的关键;严格奖惩考核,强化裁判文书评查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有效方法。我院将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手段,使上网裁判文书质量不断上升。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