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秋天,是收获果实的时候。冬日的阳光依旧灿烂,三秦大地的农民正在为春天洒下的种子而高兴。而今天,面对两起久执未决的案件,执行二庭的三名干警不畏艰难险阻,用心化解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赏。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原告孙某与被告党甲、党乙、刘某本是一家人。孙某与党甲于1996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因为两个孩子尚小,仍跟党甲的父母在一起居住。后来双方因为生活琐事,原告孙某被赶出家门,不得已,她将三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分家析产。该案先后经两级法院审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1日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由三被告补偿原告孙某现金20000元。
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孙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执行法官来说,这种案件最为普通不过,双方虽然矛盾激烈,和解难度大,但案件本身的执行并不费力。执行二庭的干警唐树孝拿到案件以后,一如既往按程序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三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然而事与愿违,党甲常年累月在外搞运输,其父母年事已高,称其无力解决案款,并让人民法院拘留自己,以求了事。在查询相关银行无果后,案件被搁置了下来。
12月18日一大早,执行二庭的三名干警跟往常一样,早早下乡办案,在被执行人党甲所在村组执行另外一起案子的时候,执行干警唐树孝侧面打听了一下本案被执行人情况,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党甲前一天晚上才回家的消息后,一行四人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正在家中休息的被执行人党甲堵在了房间,并传唤其立即到庭解决案款。被执行人党甲清楚的知道,一旦带回法院,将会追究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责任。这时,情绪失控的被执行人党甲将其母亲叫出房间,拿出放在窗台上的“敌敌畏”, 指示其母喝下。正在犹豫期间,同去的干警曾斌州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药瓶夺下,同时将此情况汇报给执行局局长党君宁同志。党局长要求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妥善处置,执结此案。
执行中稍有偏颇,都有可能带来一些负面的社会和法律影响。办案干警唐树孝耐心地给党甲的父母做工作,另外两名干警给被执行人党甲做工作,告知申请人的现状,争取他的理解,同时指出暴力抗法的严重后果,拒不履行,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在做工作的同时,查清停放在其家门口的小车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后,向其指出不履行的话必须扣押该车。在正义与现实的感召下,在执行法官们坚决严正的态度面前被执行人的态度有了缓和,其父母也敦促其子实际履行。被执行人党甲表示自己先前的行为确实有些冲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愿意立即筹集履行案款,
正是因为长期坚守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执行二庭的干警才能在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锲而不舍,切实践行习总书记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最终圆满化解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