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
修复的“全家福”
分享到:
作者:李俊萍  发布时间:2014-12-25 17:42:26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2月11日,蒲城县人民法院孙镇人民法庭对一起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由二被告支付原告雷小甲抚养费及应得赔偿款13万余元、原告南某应得赔偿款44208元,在雷小甲未满18周岁之前,其所分得的13万余元由其法定监护人南某代管。

  宣判后,被告雷老甲、左某夫妇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法庭是在自己没有到庭的情况下强行作出的判决,而对儿媳南某不让自己看望孙女雷小甲的问题也没有解决,表示坚决要上诉。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2014年5月27日,雷老甲的儿子雷甲在山西打工期间,因意外不幸身亡,雷甲的务工单位一次性赔偿了雷甲亲属42万元。处理完雷甲的后事,雷老甲夫妇和儿媳南某曾协商剩余36万元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但是由于雷老甲不放心由儿媳监管孙女所得的赔偿款,双方一直协商未果。原告南某便带上女儿回了娘家,还负气不让公、婆探望孩子,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随后,南某一气之下又将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自己和孩子应得的赔偿款203076元。接到法庭送来的诉状后,雷老甲夫妇只同意付给南某5万元,对孙女雷小甲应分得的份额,老两口坚持不同意由南某代管,认为应由自己代管。因为案件情况特殊,法官们在开庭当日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向南某指出,失去了儿子、丈夫、父亲是这个家里最大的伤痛,老两口已经很伤心了,这时因为赔偿金问题而拒绝让两位老人看望孩子,不仅更让老人伤心,更是侵犯了祖父祖母的探视权;法官又告诉雷老甲夫妇,爸爸已经不在了,妈妈才是法律上规定的雷小甲当然的监护人,他们老两口想代管孩子份额的想法是不对的。在先诉亲情、再讲法律的调解下,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让二被告看望孩子,可固执的雷老甲依然不让南某代管孙女名下的赔偿金,说到激动处,老两口更是不顾法官的劝阻,拂袖而去!经过法官再三劝说也不愿回来开庭。法庭只好依法缺席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了判决,宣判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因为本案当事人都是在失去了至亲的亲人后产生的纠纷,案情比较特殊,法官们并没有一判了之。宣判后,面对雷老甲激动的提出的一系列质疑,法官们先是进行了一一答疑,并解释了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结合本案的实际及农村的风俗,考虑到二被告是雷甲的父母,共同生活二十余载,雷小甲是雷甲的晚辈直系血亲,都应给其多分,但同时也不能损害南某的合法权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解释,老甲的火气终于消了,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并愿意和南某坐下来协调解决问题。

  仅仅过了一周,南某来电话告诉法官,雷老甲在宣判后主动找到自己,双方的纠纷已经协商解决,雷老甲愿意一次性给付自己和孩子150000元,自己也带着孩子回去看望了二老。当天,和好如初的一家人共同来到法庭表示感谢,性格耿直的雷老甲动情的说,“我是个农民,对法律不懂,这一场官司,让我一下子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我这个人直,开庭时硬是走了,我没参加法庭还能公正判决。宣判后还能给我解释这么多,真的很感谢,让我们一家人得以团圆。”看到本已反目成仇的一家人如今和好如初,笑容又重新回到了全家人的脸上,法官们心中因当事人不理解所受的委屈顷刻间一扫而光,心里顿时感到暖暖的。法官妙娟随手为这一家人拍下了一张全家福,看着他们灿烂的笑容,法官们也会心的笑了。
责任编辑:李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