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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4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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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9 09:42:01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各基层人民法庭:

  2014年,我院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指导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完善惩防体系和风险防控建设为主线,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首要任务,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着力转变法官干警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涌现出了一批廉洁奉公、勤政廉政、司法为民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和先进个人李庆侠、惠国强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政廉政、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院干警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向他们学习、看齐,进一步坚定理想和信念,培养高尚情操,努力做到立党为公、勤政廉洁、司法为民,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表彰 决定         

抄 送: 市中院、县纪检委、本院领导      

蒲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印发
责任编辑: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