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国建同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及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高效廉洁,连年超额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5年2月6日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毛国建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毛国建同志,男,汉族,1971年8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至1997年3月在蒲城县人民法院孙镇人民法庭工作,1997年4月至今一直在蒲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工作,现任蒲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行政庭庭长。所获荣誉: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蒲城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2009年5月荣获首届蒲城县“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的称号,2010年被评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2011年获得“蒲城县十佳执法标兵”的称号,2012年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成为了一名令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的优秀审判员。
毛国建同志多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力求把每起行政诉讼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凭借着这样的诺言,该同志在多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每个行政诉讼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反复推敲案情,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2013年,毛国建同志承办的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税局税收征收涉外行政纠纷一案,由于原告为外国公司,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国际影响,且涉案税款高达2千多万。毛国建同志承办该案后,变压力为动力,加班加点,不但对国际税收有关法律进行深入研究,而且深入学习了两国国际公约中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具体规定。硬是从半米多高的卷宗材料里剥茧抽丝、去伪存真、还原了外国公司通过交易安排试图逃避中国税收的事实,捍卫了国家税收主权。该案现已审结,二审维持原判。三年来,毛国建同志办理的169起行政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亦无一起当事人上访缠诉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2011年起,毛国建同志在带领行政庭全体审判人员不断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每年都会与蒲城县主要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座谈主要是对本年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各参会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共同讨论研究新的执法模式。座谈会对涉及依法行政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问题从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树立了行政执法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在组织策划会议过程中,毛国建同志深入拜访人大代表,积极与各行各业群众代表沟通交流,并将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在会议进程中也进行了详尽地交流讨论,商议更好的解决办法和改善良策。在会议结束后,毛国建同志又有效地对会议效果及社会效果进行了监督测评,总结归纳,积极协助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更好的落实。总之,行政执法座谈会的连续举办,取到了很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加强了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也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行政审判权威,同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近年来,毛国建同志始终坚持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勤勤恳恳,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在对行政执法机关多次培训交流的过程中,认真总结,不断汲取优秀工作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从事行政审判工作过程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