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促进信息化应用水平,蒲城法院近期陆续为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安装了电子印章系统,以信息化技术代替传统盖章模式。在启用电子印章的同时制定了《蒲城县人民法院电子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为各庭统一印制了电子印章管理登记册、电子印章交接登记册,规范了电子印章的使用程序,明确了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电子印章的使用安全。
蒲城法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每年办理案件将近一千五百件,按照以往的传统模式,所有的法律文书签发盖章都要送回法院机关办理,往返周期长,既制约了法官工作效率的提高,也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办理调解撤诉案件,需要及时印制法律文书,但因异地盖章带来的时间延迟,有不少案件出现反复,增加了办案的难度,也降低了办案效率。电子印章系统启用后,基层法庭的法官只需通过内网审判管理系统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再使用法庭配置的电子印章系统即可完成法律文书的盖章,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节省时间,压缩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快速、高效的服务。
电子印章系统的启用,是蒲城法院在信息化工作中的又一项新举措,这一举措是对信息化建设的深化和应用,必将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切实发挥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作用,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