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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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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园  发布时间:2015-05-05 09:29:3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蒲城法院全力投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并于近日正式建成启用,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案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诉权。为此,蒲城法院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实际,组织立案庭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做到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配套服务,便于当事人的起诉、自诉得到依法、及时受理;加强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强化立案监督,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等,采取院领导值班督查方式,监督检查立案窗口部门,并把立案监督与评先选优挂钩,规范法官立案行为。

  5月4日节后第一天,蒲城法院迎来了第一位登记立案的群众张某。诉讼引导员根据张某的要求进行了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律师志愿者为张某无偿提供了诉讼咨询和帮助。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主管立案庭的院工会主席任立颖亲自指导张某填写立案登记的事项,并耐心解答张某的询问,详细解释法律规定。随后,李更生庭长认真询问、审查,告知张某他的案子蒲城法院已经受理,并出具了蒲城法院起诉人提交的材料清单……顺利地完成立案登记,张某一下子放松了。张某激动地说“我来立案前还问了我们村里立过案的人,说有多少限制、有多么多么得难,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样。他们很热情,给我倒了一杯水,还很耐心的听我说,领导还亲自给我提供服务,我很欣慰,谢谢你们……”

  蒲城法院立案登记制的实行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为构建我院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供了保障,扩大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