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上午,蒲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了蒲城法院院长王玉琦提请拟任44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恒志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44名人民陪审员大部分为农村人民陪审员,有专业技术人员、调解员、支部书记、教师等。目前,蒲城法院共有114名人民陪审员,与现任一线法官名额比例为1:2.15,年龄梯次合理,来源分布均衡。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向人大常委会请示后,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通过报名审查、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层层筛选,最后报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任命。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誓。宣誓后,人民陪审员代表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法院的陪审活动,多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恪守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遵守审判纪律,注重司法礼仪,自觉服从法院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本次人民陪审员的任命,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完成了省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计划,对促进蒲城法院阳光司法,提高司法权威必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