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全:
我院受理原告渭南绿色田野农业科技在限公司诉你等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电话联系后又拒绝到庭,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内。另本案诉讼后,原告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其农田损失程度进行司法鉴定,本院已委托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鉴定。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