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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常态化“充电”为干警提供强力支撑
——蒲城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发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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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园  发布时间:2015-08-26 09:15:03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下午,蒲城法院在七楼会议室进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培训伊始,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双定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加快、投资渠道不断扩宽、民间借贷案件不断增多,目前,民间借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最多类型的案件之一,司法解释的发布对法官的审判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司法解释中对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行为方式、涉及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法院不予受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的混同问题进行了规定,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司法解释,全力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把握投资、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和中央决策的方向,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提供保障,维护好社会道德,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原广平就司法解释并结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专委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答记者问及自己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等内容,逐条讲解并重点针对司法解释中的亮点如民间借贷案件刑民交叉问题、民间借贷合同中利率保护范围、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互联网借贷平台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通过学习,参训干警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并表示,面对民间借贷案件不断增多、案件涉及面广的问题,将继续加强学习,全面理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和适用规则,对重点条款要烂熟于心,熟练运用,并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效的审理各类民间借贷案件,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蒲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李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