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早上八点半左右,热烈嘹亮的锣鼓声夹杂着阵阵鞭炮声,在蒲城法院办公楼前响起。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些群众举着锦旗,拿着感谢信,不顾初冬早上的清凉寒意,站在法院大门口。原来是申请执行人单某与妻子将写着“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八个大字的鲜红锦旗和感谢信送给我院执二庭庭长王军洲同志,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院执行干警的感谢。虽然天气寒冷,但群众们冰凉的脸颊上露出的笑容是那么灿烂和温暖,让周围的法官和群众也感到暖暖的。
面对这样的场面,王军洲庭长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露出腼腆的笑容。他连连说:“这是我们应当做的,只要案子执结了,你们满意了,我就放心了。”是啊,虽然只有简短的几句话,却道出了法院执行干警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朴素情怀。鲜红的感谢信上面整齐地布满近200字的金字,饱含着当事人对我院执行干警浓浓的情意和道不尽的感激。
案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单某2014年5月为砖厂工作开机器时,不慎手被卷入搅拌机内受伤。经住院治疗后还留下残疾。用工单位拒绝赔偿,单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015年6月18日,蒲城县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蒲城县某水泥彩砖制品厂支付单某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7718.5元。裁决生效后,单某于2015年9月16日向我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王军洲庭长一方面多次跑到水泥彩砖制品厂,耐心、细致地给单位负责人做思想工作,做融情于理的法律教育;另一方面通过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不断与单某进行沟通,终于让单位负责人得以释怀,认识到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相关法律意义和单位不依法为职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王军洲庭长一番曲折的奔波和努力,终于使得双方达成和解:由水泥彩砖制品厂一次性给付单某50000元,下余案款单某也自愿放弃,从而使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迅速得到执结。案件申请人单某作为弱势的职工一方,其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案款顺利执行到位。王军洲庭长看着当事人通过蒲城法院集中给付大会拿到了自己的案款,脸上洋溢起了淡淡的微笑。
王军洲庭长身上体现出的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情怀是对案件尽责执行一点一滴的积累,经历了一次次的坚持不懈、艰辛付出和一个个难忘的日日夜夜。法院有着众多像王军洲庭长一样默默无闻、甘愿付出的执行干警们,他们始终将当事人的笑容当作最好的礼物,将当事人的称赞视为最温暖的礼物。锦旗和感谢信,承载着浓浓的“鱼水情”,它们也正如一股股涓流,为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大河”注入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