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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破裂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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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 梦  发布时间:2015-11-18 10:35: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党睦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亲情隔阂而产生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原、被告之间因矛盾而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几家人的恩怨得以化解,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

   原、被告系叔侄女关系。2013年原告陈某的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肇事方给原告家中成员共赔偿23万元,经几家人协商,陈某的母亲分得13万元,陈某和奶奶各分得5万元。因陈某年龄尚小,陈某的叔父和姑姑担心陈某的母亲卷产离家,便商量将陈某所得的5万元赔偿金暂由其叔父保管,待陈某大些时再归还。之后因种种矛盾,陈某的叔父在归还了8000元之后再未归还剩余款项。陈某无奈将亲叔父诉至法院,二人对簿公堂。

  在法庭调解的过程中,法官们才了解到,原来陈某的叔父及姑姑自小就被陈某的奶奶过继给了亲戚,老人一直随陈某的父亲生活。自车祸发生后,陈某的母亲就带着赔偿款到北京打工,留下年迈的老人和尚未成家的陈某。而陈某的叔父和姑姑家庭条件都不宽裕,自家里也有老人要赡养,无心无力照顾亲生母亲,照顾老人的担子便压在了陈某的身上。在分配赔偿款时几家人就约定,若陈某将来招个上门女婿,则5万元赔偿款就还给陈某;若陈某出嫁,则5万元就不予退还。陈某的母亲当时为了拿到自己的赔偿款,就怂恿陈某签下此协议。之后,陈某外嫁,陈某的叔父便扣着5万元不给。

  赡养老人,天经地义。然而,将赡养老人的义务建立在婚姻自由的基础上,于法于情都是不合理的。起初,被争吵冲昏头脑的双方当事人依旧各执己见、难以相容。尤其是陈某的姑姑在说到亲侄女把叔父告到法庭,自己的母亲无人照顾而他们都因过继给他人无力赡养老人时,忽然情绪激动到无法自控,多次在法庭谩骂、吵闹,法官多次劝阻仍不止,严重影响了法庭的秩序。然而,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析法明理,陈某的叔父和姑姑也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这样的协议对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来说,确实过于残忍,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随后,法官又趁热打铁,向双方提出了由陈某自愿将自己赔偿款中的1万元放在村委会用作奶奶的生活补贴的解决方案,血浓于水,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之后,被告主动将剩余款项通过法庭交到原告手中,至此,该案得以案结事了,因争执而破裂的亲情也得以修复。
责任编辑:孟 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