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10时,蒲城县法院兴镇法庭审判庭内,随着法槌敲响,由副院长李旭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宣布开庭。开庭前,李旭副院长充分准备,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证据交换。由于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但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规范有序。庭后,李旭副院长又顾不上休息,为深入了解案情,和合议庭成员到原、被告双方争议的房产所在地蒲城县荆姚镇集北村进行实地查看,对案件事实、细节做了深入细致地了解。
院领导亲自开庭审案,能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作用,规范庭审活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全院审判质效提升。李旭副院长作为陕西省高院下派到蒲城法院挂职工作的优秀法官,在分管基层法庭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办案一线,带头办案,将省高院的优秀办案作风带到基层法院,以其深入细致、一丝不苟的办案作风高超娴熟的业务能力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