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母子情+邻里意=和睦桥
分享到:
作者:薛冰  发布时间:2015-12-14 14:49:30 打印 字号: | |
  满囤今天很高兴,一方面是拿到自己久违的钱款,另一方面是和翠花家的关系重修于好了。翠花今天也很轻松,一边是儿子田青打电话说过年回家共团圆,另一边是又可以去和满囤媳妇纳纳鞋底、聊聊家长里短了。看我们党睦法庭调解的案子,争议虽小,案情虽简,成就感却颇深!

  话说公元二0一三年间,翠花之子田青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作为好邻居的满囤就为田青作保,让其从信用社成功贷得周转所用资金。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干”,田青的生意泡汤了,所投入的资金一去不复返,失落的他也就背上行囊,搭上开往远方的火车,寻找自己的价值。冬去冬又回来,信用社的贷款期限已届,满囤替田青偿还了担保责任内的债务,而翠花作为田青的母亲,自愿挑起替田青还款的担子,与满囤达成债务清偿约定并在借条上画了押。至此,满囤与田青之间所剩无多的友情稍微得到充实。农业是国之基础,农业收入也是翠花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而今年她家的梨、西瓜收入与往年相比都大打折扣,不是很可观。所以翠花就琢磨着先不着急给满囤家还钱,可是满囤家今年刚好要给小儿子娶媳妇,正是用钱之际,两家的矛盾就因此而一发不可收拾,满囤一纸诉状把翠花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这次的我们,根据具体情况把调解场所移动到满囤家中,先是和满囤协商好,要其全力配合法庭工作,争取拿到自己的钱;再是把别扭的翠花请到“曾经的好邻居”家中;最后,我们在庭长的带领下大展身手、各个击破。翠花自愿与满囤达成调解协议,说明欠款分两次支付,当天偿还7750元,下余的6000元年底支付,满囤也免除了双方约定的利息。然后翠花很爽快的把7750元现金当面递到满囤手中,满囤也很大度的不计前嫌,与之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本案中,满囤作为田青与信用社借贷合同的担保人,其在田青届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要在自己的担保责任内承担还款义务,之后享有向田青追偿的权利。翠花又自愿承担田青对满囤的清偿义务,并与满囤达成书面协议,符合债务承受的法律构成要件。因此,翠花与满囤之间的债务承受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满囤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责任编辑: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