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道得尽悲剧中的始末根由,却道不尽悲剧中的辛酸苦楚。本案特殊的是,受害人杨某是被告王某的亲外甥,原本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亲人,却因为一场意外悲剧的发生而相互指责,相互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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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初,受害人杨某受雇于被告王某从事挖掘机驾驶工作。因案外人租用被告王某挖掘机在某县山区挖土填沟造田,被告王某遂派受害人杨某与另一名司机去该处干活,所工作区域地形地质复杂,危险性极高。2015年4月25日,受害人杨某在土塬上平整土地时,因地质问题引起塌方,挖掘机突然下陷,挖掘机掉入空洞内被埋,造成挖掘机操作室变形,另一名司机被在场人员砸破操作室玻璃后救出,而受害人杨某则被困挖掘机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4月29日,为了妥善处理杨某的丧葬事宜,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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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着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能互相谅解,亲情得以修复,但本该已经平息的风波却因协议的履行再次发生纠纷。王某的姐姐、姐夫等一气之下将王某告到法庭,要求被告王某履行各项赔偿款80余万元的协议。被告王某也是满腹委屈,于2015年7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来的赔偿协议,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两次开庭中,双方都剑拔弩张,相互谩骂,几乎动手,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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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加之李俊萍庭长刚到民一庭接手工作,案件的处理更显困难重重。正当大家眉头紧锁时,李庭长说:“工作困难不害怕,只要能摸清案件情况抓住关键部分,然后抽丝剥茧,就能解开这团麻绳。”随后的几天中,李庭长带领大家,翻阅大量案件材料,并亲自走访勘察案发现场,力争对案件有最真实和有力的把控。在摸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责任进行了准确的判断。
因双方系亲属关系,李庭长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起初,因双方争议较大,情绪对立,互相都不愿作出些许的妥协让步,但李庭长及办案人员仍不愿放弃努力,坚持进行调解。在分别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充分引导后,最终双方终于愿意摒弃前嫌,案件似乎看到了些许微弱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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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看到希望之后,李庭长不断地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联系,经过多次交流分析后,被告王某最终愿意向原告方支付各项费用68万元,原告方也谅解了被告王某。案件处理结束后,被告王某也表示会去看望自己的姐姐及姐夫。此时,案件终于得到双赢的落幕。
法官寄语:从本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判决、调解抑或是裁定,最终都不外乎做到既合法又让当事人满意。法是关乎人情事理的,用老百姓最能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也验证了“法律是民意的外壳,民意是法律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