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徐某与其同胞兄弟因争夺宅基地纠纷大打出手,经过一、二审诉讼,被执行人申请再审等程序,法院判决由徐某取得祖居房产宅基地使用权,其兄弟应迁出居住。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徐某于2003年向蒲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处搬迁,案件中止执行。2014年11月,申请执行人徐某以被执行人已有可供居住的房屋为由,要求恢复执行。蒲城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于2015年12月17日前腾出占用的宅基地,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自觉履行。
2015年12月30日清晨,空气中笼罩着冬日的雾气,温度在零摄氏度以下,蒲城法院执行局党君宁局长带领执行二庭全体干警及九名法警一起赶往宅基地纠纷的执行现场。
在申请执行人徐某居住的蒲城县陈庄镇西陈村家中,党局长在执行开始前要求再次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由于地面上堆放着几十根长短不一的木料,还有大大小小的盆缸、旧床板、旧门板等物,土坯房的角落还靠着数十根已被熏黑的木料。随后,执行法官们确定先搬出存放的陈旧木料,再拆除破旧的两间危房,同时拆除与东邻之间的旧土墙。其中,拆除与邻家接壤的土墙是重中之重,为确保安全不出意外,必须制定谨慎的拆除方案,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法警张超同志带领一组法警,积极协助现场执行,具体工作责任安排到个人。另一组四名法警在被执行人违法搭建的平房内驻守,专门安排女法警防止被执行人的妻子现场情绪失控妨碍执行。执行中,法警和申请人通过运用杠杆原理成功的解决了相邻危墙的拆除,众人合力将两面土墙推倒。自始至终,王军洲庭长亲自对相关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制作现场执行笔录,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这起宅基地纠纷的执行,历经十二年才尘埃落定,考虑到双方兄弟手足之情,执行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先后做了多次和解和劝解工作,但均未奏效。这次通过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依法执行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