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离婚!”一位怀抱孩子的年轻妇女急火火地来到法庭,一进田庭长办公室就拖着哭腔委曲地向田庭长嚷道。正在埋头拟写判决书的庭长并没有接她的话茬,只是招呼她先坐下,这才告诉她别着急,有什么事慢慢说来。
这位年轻妈妈小彭是我们蒲城县高阳镇人,在外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经过自由恋爱并结婚,已经生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婚后的小夫妻俩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并没有实质性的冲突。这不,今天又是为了照管孩子的一点小事,两个人都压不住火又吵了一架,小彭一怒之下就来到了法庭!
小彭诉说了自己的情况后,一直在一旁听着的我不由得放下心来,原来她并不是庭上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刚刚那样急火火的叫嚷我还以为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出了啥事呢!她要离婚就去立案吧,现在光是嘴上说也不顶用呀!可田庭长看上去似乎并没有要打发她走的意思。庭长耐心地劝解小彭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家庭琐事,珍惜夫妻感情,切实负起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教育孩子健康成长,不要因小事闹离婚,造成终身遗憾。看到小彭的朋友还在法庭院子里,庭长又索性将她也叫进办公室,一同做起了小彭的工作。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从进门时的哀怨满腹,到慢慢得心平气和,情绪已经完全平复了下来的小彭最终向庭长表态,回去要好好和丈夫谈谈。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基层法院、法庭受理案件数量骤增,如果矛盾在萌芽状态不能得到有效化解,一方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不到有效缓解,另一方面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身处基层法庭,时常能遇到诉讼外的来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和途径。作为一名刚刚走进法院工作的新兵,我没有什么认识,只是觉得庭长他们每天要办的案子、处理的工作那么多,哪里有时间去顾及这些案件以外的事务!今天目睹了庭长的一次在他自己看来再也平常不过的接待群众的过程,让我深有感触!庭长他们这些工作在与人民群众亲密接触的基层一线法官,对待来访群众与对待当事人一样认真负责。即使今天耗费了大量精力化解的一起家庭纠纷并不能计入自己一名法官的工作实绩档案,但他们丝毫没有将这些求助群众简单应付、打发出门了事的念头,而是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初。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法官干警,今天的经历让我有了新的感悟和思考:法官要以为民司法、定纷止争为己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纠结于矛盾纠纷是不是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是不是所谓的“分内事”,岂不成了“叶公好龙”!只有胸中装着群众,真正意义的为民解忧,才能实现以公心立公正,以公正得民心!我暗暗鼓励自己,要更加虚心学习庭长他们化解诉前矛盾纠纷的技巧,提升业务能力,也让自己成为一名能够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