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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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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国强  发布时间:2016-02-29 15:52: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渭市政法字【2016】10号文件,对2015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干警予以通报表彰,蒲城法院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2015年,该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案件数量上升、办案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5304件(其中立案受理5186件,诉前调解118件),审(执)结5066件,结案率95.51%,调撤率达74.17%,结案率、调解率均居全市前列,收、结案同期分别上升49.54%和58.80%,案件质效较2014年度有较大提升,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15件,位居全市第一。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