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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被授予“规范化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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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国强  发布时间:2016-03-30 16:55:45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在蒲城县直属机关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上,蒲城法院被县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规范化党组织”荣誉称号,这也是继该院连续多年获得“先进党组织”之外的又一殊荣;王灵敏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景涛、惠国强、张维、张超四名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15年,该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工作规范化,完善党建机制,能力建设制度化,狠抓阵地建设,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员争当先锋,服务建设实效化,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创了蒲城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更加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2016年,该院将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确保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切实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先进性的战斗集体,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法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编辑: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