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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楷模学习 为天平增光
——学习黄志丽先进事迹报告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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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园  发布时间:2016-04-27 16:34: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学习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掀起了热潮,我有幸聆听了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她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使我们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

  黄志丽同志是近年来人民法院系统涌现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是广大法官忠诚敬业、无私奉献的代表,她的先进事迹令人敬佩、催人奋进,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生动教材。她长期扎根基层,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用心用情对待当事人,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代表了当代人民法官崇高的价值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示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指出全国广大法官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学习她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饱含为民情怀;学习她定分止争、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她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理念和方法,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黄志丽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柔肩担正义,真情解民忧,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的先进事迹是我们广大基层一线干警学习的典范。

“只要真真切切地把群众装在心里,勤勤恳恳地为群众解难事,自然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这是黄志丽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从她身上我感悟到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也感受到了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运用司法智慧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公正只有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才是被老百姓认可的公正”。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黄志丽同志“三个贯穿始终”的工作法,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十分值得我学习。

  “作为法官,每一次开庭、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判决,都承担着抚慰当事人创作、引导社会行为的责任。”我的工作不像黄志丽那样有厚厚的卷宗,一次次地开庭、调节、写判决,也没有像她那样耐心地抚慰当事人,有的只是一台电脑和桌上略显凌乱的纸张。也曾一度因为一些人对法院宣传工作人员的不理解而烦恼过,但我一直跟自己说,这就是工作,是工作就要努力做好,就要站好岗,就要勇于担当。我们要像黄志丽同志那样,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把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内化于心、实化于行,以榜样为动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李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