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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首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成果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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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国强 李园  发布时间:2016-06-15 16:04: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政【2015】113号文件,对2015年度新闻宣传和新媒体应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蒲城法院榜上有名,荣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成果奖”,政工科惠国强同志荣获“新媒体推广应用先进个人”称号。该项荣誉也填补了蒲城法院从未获此荣誉的空白。

  一年来,在以王玉琦为党组书记、院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新闻宣传工作,以“阳光法院”创建为统领,以司法公开为着力点,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自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着力发挥好“传声筒”和“扬声器”的作用,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

  为打造阳光法院,2015年以来蒲城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针对司法公开、基础建设、重大典型案件审判等核心工作开展宣传,组织策划了“法庭印象”微直播活动、集中执行系列报道、12·4国家宪法日“带着微博讲宪法”活动、向社会公布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活动;累计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各类稿件三百余篇,其中“柔情司法 并蒂绽放”、“‘巡回审判车’走出司法为民路”、“聚焦‘三严三实’以先进典型为标杆 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蒲法宣传常态化、点多面广效果好”、“蒲城法院‘带着微博讲宪法’ 与公众的零距离‘约会’”、“院长庭审直播促公开 亲历审判效果好”、“蒲城法院:文化兴院 润物无声”等稿件在国家、省、市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发表,做到了蒲城法院在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文、网络上有图,将真实的法院展现于群众之中,公开于网络和报纸之上,充分接受监督,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此次获得表彰,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蒲城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肯定,也是蒲城法院司法公开、普法宣传工作的一个新起点。新的一年,蒲城法院将紧密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丰富传播载体,创新传播方式,传递司法好声音,讲好司法故事,切实提高县域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