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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王军洲等三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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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  发布时间:2016-06-15 16:20:58 打印 字号: | |
  近期,蒲城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军洲、兴镇人民法庭庭长张晓峰、孙镇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李妙娟三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受到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在荣誉背后,是他(她)们用汗水浇铸的一串串数字,用忠诚书就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挚情怀。

  2015年以来,他(她)们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一年来,他(她)们审(执)结案件近200件,无发回改判案件、信访案件,并能结合各自审理、执行的案件,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一线了解群众疾苦,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各个层次、不同岗位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审判质量高、社会形象好的法官形象,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院党组号召全院法官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办案标兵学习,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的责任感,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的新蒲城做出应有的贡献。受表彰奖励的三名同志表示,要以此次殊荣为新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