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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再添新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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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国强  发布时间:2016-06-25 10:46:25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对201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和个人予以表彰,蒲城法院荣获“2015年度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这也是蒲城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表彰之后再添的又一新殊荣,同时,兴镇人民法庭庭长张晓峰同志荣获“2015年度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5年,蒲城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以“阳光法院”创建为统领,加大对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用,主动抢占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利用“两微一站一平台”等自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深化与今日头条、渭南青年网等新媒体的沟通互动,积极借助新媒体开展了“法庭印象”微直播活动,集中执行系列报道,12·4国家宪法日“带着微博讲宪法”、公布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活动;同时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同步推进,积极与陕西电视台、渭南电视台等录制法制节目,在《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渭南日报》、《西部法制报》等主流纸质媒体刊发各类稿件,做到了在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文、网络上有图,将真实的法院展现于群众之中,公开于网络和报纸之上,展现了法官队伍的风采,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2016年,蒲城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紧密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丰富传播载体,创新传播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传递司法好声音,讲好司法故事,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推动蒲城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再创新佳绩。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