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章明确指出,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之所以强调按期交党费,原因在于,党费是党员党性的体现,它承载了党员对党的忠诚、党员的身份意识及其使命担当。
曾几何时,交党费是何等庄严、何等神圣:党的好女儿王玉梅,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严重缺盐的情况下,拨开年幼小女儿伸向篮筐的手,将一筐霉干菜和一小包盐巴作为党费上交,周恩来总理从不让别人代交党费,他说,军政大事重要,交党费也很重要,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
在现实中,有的党员没有交党费的意识,没人催就不主动交;有的觉得交党费是小事,忘了交也很正常;还有的嫌党费太高而故意拖着不交……有的组织为了简化程序,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收一次党费,还有的人嫌党费计算复杂心生抱怨,认为“交个党费还这么麻烦,直接从工资里扣不就完了,多省时省事呀!”这话虽有玩笑成分,却也折射出当下部分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存在的问题。
“按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培养党员党性意识的一种方式,也体现了一名党员自觉履行党员责任的一种承诺。如果要由党组织来统一收取党费,有时还要催着交,这就说明这名同志党员意识、党性意识还不强。这种现象一定要改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就党费交纳如是说。
改变交党费的方式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重新燃起党员的那份光荣,意味着那份光荣时刻提醒你是个党员,鞭策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信念、担当责任、追寻梦想。
坚定信念之于人民法院,就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经得起清贫、耐得住寂寞、受得住高压、经得起考验,牢牢坚守心灵的那一片净土,以优良司法作风和廉洁司法确保司法公正。
人民法官的担当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审判任务日益繁重艰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显,法院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更应带头艰苦奋斗、迎难而上、克尽职守、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使命,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人民法官的梦想其实很朴实。就是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重建人性关爱,重塑社会秩序。他们为了简单、朴实的梦想一直奔波在平凡的路上。用自己微薄的力量维护公平正义,讲述法制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粒沙里见世界。党费虽少,却大有文章。眼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如何争做合格党员?不妨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因为交党费是承诺一种信念,承诺一种责任,承诺追寻一种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