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一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清正廉洁 公正司法”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蒲城法院孙镇人民法庭,以表达感激之情。
本案的事实是这样的,原告大荔某汽贸公司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出售于张某,张某委托张某某经营期间,被告周某以张某某欠其债务为由将车扣留,原告大荔某汽贸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返还车辆。经过开庭,法庭查明周某又将该车辆转至马某某处,为了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保障案结事了,办案法官在庭后立即实地查看现场,并建议追加马某某为案件第三人。在案件办理期间,办案法官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庭外调解方式对被告周某及第三人马某某多次进行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周某及第三人马某某认识到私自扣留别人财产是违法行为,自愿返还车辆并与原告大荔某汽贸公司达成和解,于2016年10月10日返还车辆。至此,一场纠纷得以终结。原告大荔某汽贸公司对孙镇法庭法官们办案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赞赏,特送来印有“ 清正廉洁 公正司法”字样的锦旗一面,表示由衷的感谢!
法官友情提醒:遇到纠纷应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为了泄一时私愤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这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更有可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