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大半年了,本以为我俩也就拜拜了。没想到你们的细心调解竟然把我们心中疙瘩解开了,谢谢法官……”这是发生在几天前的一幕,说话时当事人王晓丽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然而就在几个星期前,王晓丽来法院起诉离婚的场景,我仍然历历在目……
2016年 10 月 12 日上午,一位年轻女子急匆匆的走进了城关法庭谈话室,哭着对我们说:“我要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我的案子你们办的怎么样了……”。面对如此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李法官决定带我去王晓丽家中了解案情。
来到当事人家中,经过了解得知,原告王晓丽和丈夫黄宗伟于2011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夫妻二人和男方的父母共同生活,黄宗伟自幼失聪,且已丧失语言能力,一家人的生活较为拮据。黄王二人婚前缺乏了解,仓促成婚,婚后又经常因为经济琐事和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执。2016年元月,双方再次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吵,丈夫黄宗伟一怒之下将她赶出家门并打伤了其妹妹。之后王晓丽回娘家居住,和丈夫黄宗伟分居至今。经过再三考虑,她决定要和丈夫黄宗伟离婚。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鉴于原被告之间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李法官和我决定对他们进行调解。第一次参加调解工作的我负责做当事人黄宗伟的工作,由于无法和他进行语言沟通,所以只能通过文字方式和他交流,通过不断地交换纸张,我告诉黄宗伟,妻子能够在其身体有残疾的情况下与其结婚,并用心操持一个家庭的日常起居实属不易,五年的婚姻生活二人已经建立了深厚感情,不能轻易割舍。希望他能够主动向妻子道歉,争取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们的细心调解,最终王晓丽表示愿意与丈夫黄宗伟继续生活,并当场提出撤诉,本次调解圆满成功!
这是一次极其普通的调解工作,但是对于我而言,却是一次不同寻常的工作经历和人生阅历。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次成功的调解也为我的职业生涯注入了自信。通过本次调解,我也深深感受到了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最大的不同在于,调解需要和当事人进行“走心”的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不断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打开了,矛盾化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稳定了,社会也就和谐了,而这一切,都是审判和调解工作的最终目的。作为一名初入法院的新人,成长的道路还很漫长,唯有脚踏实地,用心干好份内事,相信定能品尝成功、满足与自豪的滋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