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我们开车马上进你们村了,你这会儿在家吗?”
“我还在地里干活,现在就往回走……”
“好,那你尽快,不然一会儿开庭,天都黑了……”
夕阳西下,这是蒲城县人民法院党睦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在法庭忙完后,开着巡回审判车匆匆赶往当事人村里开庭前的一幕。
近日,党睦人民法庭为了提高办案质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落巷道,让群众足不出户便能解决矛盾纠纷。与以往的巡回庭审不同,这次开庭是在巡回审判车里进行的。
17时许,随着独任法官杨晓东坐在车内审判台上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因邻里间借款担保而引发的保证合同纠纷。原告老王和被告老郭是同村村民,2014年案外人老栓从老王处借款10000元,老郭作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名,之后老栓去世,老王便要求老郭承担担保责任。老郭则辩称,借款担保都属实,但自己没见到一分钱,甚至连碗羊肉泡都没吃到,只因在条子上签了个名字就要代老栓还钱,实在冤枉。
案情简单明了,但是老郭和村里围观在审判车外旁听的不少邻里都想不通此事。随着巡回审判车内争论的声音通过喇叭清亮传彻村落村落上空,围观的村民也越来越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纷纷。有的为老王不平,现在老栓死了,老郭在条子上签字就应该还钱;有的为老郭鸣冤,老郭又没有用到一分钱,凭什么担责,这以后谁还敢给别人担保。
庭审结束后,主审案件的杨法官并不着急,在耐心听取围观群众的议论后,通过巡回审判车的大喇叭给大家普起法来。“饭可以乱吃,字不敢乱签,否则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等相关规定,就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系好的邻里实在抹不开面子,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借钱都可以,但是给人担保还是要慎重,签字前要说清、问清,并且以自己实力为限,切不可打肿脸充胖子,否则到头来邻里关系处不好,还可能惹上官司……”在杨法官平易近人的释法明理下,之前剑拔弩张的两方当事人及亲朋也缓和下来:“是呀,本来是关系很好的两家人,到头来连朋友也做不成,实在划不来”,连被告老郭也感慨地说“下次就算请我吃十碗羊肉泡,我也不敢给人乱签字了!”
随后,法官们通过车载显示屏向村民们播放了法治宣传片,并在庭长景涛的带领下为村民们发放了宣传资料,提供了法律咨询。有村民表示:“开始以为是民警来办案的,没想到是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家门口,还提供热情细致的法律咨询,真是又新鲜又方便!”
近年来,巡回审判已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巡回审判车除了搬运桌椅、法徽、宣传资料并实时传输外,真正能够体现其作用的更是它现场开庭的优势,发挥出它便民利民、现场普法的更大价值。在这个寒风凛冽的冬日傍晚,小小审判车里的独任审判庭,展示了它大大正能量,车里开庭,车外旁听,一堂活生生的法律课,既能更加“接地气”地化解矛盾、息纷止争,又能最大限度地为涉诉群众提供便捷、体贴的司法服务,起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