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60,对着没问题。谢谢你,小段同志,谢谢咱蒲城法院,又一次帮我解决了困难,不仅给我把损失判了,还把钱送到我家里,你真是党的好干部!”“老汉叔,这都是份内事、份内事,没有啥。”5月23日,九十多岁的张老汉一张一张数着蒲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段晓锋法官送来的案件赔偿款,激动地说出了感谢的话语。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11月3日18时许,朱某驾驶小轿车与横过道路的张老汉发生碰撞,造成张老汉受伤,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朱某与张老汉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张老汉被送医住院治疗22天,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2017年4月,张老汉一纸诉状将朱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朱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59000元(其中朱某已支付14000元)。办案法官段晓锋得知张老汉已是一位出生于1928年的耄耋老人,为了方便其诉讼,使其尽快得到应有赔偿,很快便安排了开庭时间。在当日开庭前给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朱某再支付张老汉6000元。
随后,朱某在5月23日早上送来了6000元的赔偿款,段晓锋立刻通知张老汉来领取案款,电话那头的张老汉却说出了自己的实际困难。了解到张老汉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更是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退伍老军人后,段晓锋立即向庭长李俊萍汇报了这一情况。李庭长当即决定与段晓锋一起上门将案款送到张老汉手中。看到老人在领取赔偿款后脸上高兴的笑容,法官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