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漂亮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弄脏了美丽的衣服,却找不到别人的倾诉。聪明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遗失了心爱的礼物,在风中寻找从清晨到日暮……”每每听到这首《亲爱的小孩》,就会让我想起小田鹏,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小男孩。近日, 一纸判决,终于宣判准予田鹏父母亲离婚,而他,依然随父亲生活。
初识田鹏,他才三岁多,瘦瘦小小的,两条小腿上绑着支架,走路跌跌撞撞,还不会说话。爷爷、奶奶带他来法庭时,他用一双怯懦而又好奇的眼神环视着周围的一切。那时,我刚刚被任命助理审判员不久。案子分由我承办后,田鹏母亲鲁晓娟穿着一袭长裙来到法庭,坚决要求离婚,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并要求把陪嫁的一些衣物、被单之类折抵部分抚养费。田鹏父亲田文军没来应诉,而是委托他父母来领开庭传票。田鹏在我办公室看到妈妈的时候,踉踉跄跄地走过来,一把抱住她的腿,鲁晓娟却一甩长裙急忙躲闪,孩子扑了个空,跌倒在地。孩子也不哭,就是啊啊地喊叫,爷爷怨愤地抱起孩子,骂了几句。有些惊诧的我急忙拿了抽屉里的零食递到孩子手里,安慰良久。后来,从田鹏爷爷口里得知,小田鹏出生不久便患上疾病,运动发育迟缓,还不会讲话,每年都需要花费精力和财力用于康复治疗。田鹏母亲自孩子出生不久便外出不归,孩子一直随爷爷、奶奶和父亲生活。我感叹,果然是母子连心,三岁多的孩子,自出生不久就没怎么见过母亲,再见面时却依然知道要往母亲怀里扑。因为田文军不同意离婚,而鲁晓娟的离婚主张也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我规劝鲁晓娟看在孩子年幼且患病的份上回心转意,悉心照料,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苦口婆心,劝说无果,最终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次见到田鹏,已经是大半年以后,明显长高了许多。因为这次我没有承办案件,所以和他接触并不太多。可能因为自己也有孩子的缘故,加之田鹏的特殊情况,每次在大厅遇到总还是会给孩子手里塞些零食、糖果之类。调解时,鲁晓娟的一双高跟鞋在副庭长办公室里噔噔作响,田鹏听闻母亲在此,又是跌跌撞撞地扶着墙走过来,嘴里依然是啊啊啊地叫喊着。我当时也在办公室,看到鲁晓娟快速走到门口,嘭地一声把门关上,只听外面哇哇的哭声响作一团。鉴于案情特殊,为了孩子的成长,最终承办法官仍旧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鲁晓娟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了上诉。
再见到田鹏,已经是五岁多了,显然个子长高了一大截,走路也稳当了许多,嘴里还能不时地蹦出几个简短的词语。可见,在父亲和爷爷、奶奶的悉心照料下,田鹏的病情渐渐有所好转。开庭前,我跟田鹏的爷爷、奶奶作了沟通,鉴于鲁晓娟已是第三次起诉离婚,而田文军避而不见,无法作调解和好工作。加之双方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容易,但是田鹏的抚养仍是大问题。孩子一直随田文军及家人生活,他的生活习惯、治疗、照料方式父亲和爷爷、奶奶更了解,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孩子由父亲一方抚养更为适宜。但是鉴于孩子的特殊身体情况,必须适当提高抚养费才能将孩子的抚养问题落到实处,并且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支出的各项医疗费、康复费,孩子仍然有权利另行向母亲主张。
原告欣欣然地领走判决时,我很失落,折腾了三年多的案子就这么告一段落了。田文军一家当初曾言辞激烈的表示,如果将孩子判给被告,他们就把孩子扔到法庭。我心有余悸,一直担心孩子的抚养问题无法落到实处。然而我心里清楚,孩子的父亲、爷爷、奶奶说出这样的话也是于心不忍的,毕竟是自己亲手养了五年多的骨血,怎么舍得说不管就不管呢?而作为孩子母亲的鲁晓娟因长期没有抚养、照顾过孩子,加之几次开庭来对待孩子的态度,也的确不适合抚养孩子。我心里也更清楚,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无论双方有怎样的矛盾,到头来受伤的都是孩子,也许双方都有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的难处和苦衷,但孩子就像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礼物,无论是好是坏,你都不能打包退回。所以,为了能让孩子可以在麦田里自由地奔跑,必须有人站在悬崖边上守护,而这个担子就落在了我们法官的身上,权衡利弊、释法明理,在于我们内心的公平与正义。
目前,这个案子还未满上诉期,田文军一家意欲向中院上诉,得知此消息时,我加班写了这篇文章,耳边回响的依然是《亲爱的小孩》,“我亲爱的小孩,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 ,在黑暗中独自漫步。亲爱的小孩,快快擦干你的泪珠,我愿意陪你走上回家的路……”这也是我的心声,亲爱的小孩,如果可以,我愿意尽我所能照亮你回家的路……
(注:文中当事人姓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