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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孩子就是挽救家庭
——“五四”聚焦青年政法干警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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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张正 通讯员 惠国强  发布时间:2017-07-27 16:32:20 打印 字号: | |
  张维,蒲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6年,她被渭南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全县“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近三年来,她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访事件。她勇于关爱失足少年,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庄重承诺。

  2016年,于某和张某两个学生同时喜欢一个姓党的女同学,于某和张某通过QQ交谈因言语不和便怀恨在心,约定以打斗的方式解决问题。案发时正值暑假,双方共纠集了11人,其中多为高中生和刚考上大学还未入学的学生,有人持洋镐把,有人装有水果刀,后来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一人被捅成重伤,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张维和法官们反复讨论此案,考虑到双方大部分是在校学生和即将入学的大学生,均未完成学业,正是人生的关键时刻,她和书记员到学校、社区走访了解被告人平时在校、在社区表现情况,结合案件事实,适用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是造福一方社会!”对于那些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不重、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在落实好监管措施,并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她总会尽力拉他们一把。

  被害人李某某和被告人张某某均为学校的住校生,因琐事引发打架,造成被害人重伤和另两人受伤的后果,派出所进行了多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受理案件后,张维调整思路,与学校领导推心置腹交谈,最终,民事部分化解,使得刑事部分得以顺利开庭下判。从根源上彻底化解了矛盾,给孩子们公平的机会争取未来。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本上是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张维和她的团队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在心中快乐成长”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法制报告会16场,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次),让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制知识,培养良好、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谈及少年审判工作时,张维颇为感慨:“将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拓展和延伸,意义深远。”通过她和团队的共同努力,扎实有效的工作,汇聚了社会各方的爱心和力量,为青少年构建起了法院、学校、家庭、社会“联动保护网络”。

  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张维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她用法教育孩子,用爱温暖未来,用责任诠释担当,在呵护少年成长的征途上用真情谱写出司法关爱的崭新篇章!(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