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蒲城法院发出首份执行悬赏公告
分享到:
作者:孙择山 李园  发布时间:2017-12-21 14:19:53 打印 字号: | |
  “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部分或全部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同时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进行保密”。12月13日,蒲城法院发出第一份悬赏执行公告,并在被执行人所在村镇以及县城各社区、商业中心等人流量大的位置进行张贴。

  被执行人邓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法院判决支付申请人王某20余万元,但邓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仍拒不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躲避不知影踪,案款没办法执行到位,于是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承诺举报人可按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0%给予奖励。

  依照相关规定,蒲城法院根据申请人王某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邓某实行公开悬赏举报。

  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像邓某这样始终不露面的“老赖”或者查找不到财产线索的案件经常存在。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题,蒲城法院发布悬赏公告,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线索,让被执行人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下,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通过悬赏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渠道,更好的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