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2017】314号文件,对2017年度全省法院三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蒲城法院榜上有名,荣获“2017年度全省法院三项工作先进集体”,法警大队张超同志荣获“2017年度全省法院三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7年以来,蒲城法院扎实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服务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为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出色的完成值庭、押解、看管、民事强制执行、安全保卫、处置突发事件以及院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勤务。在值庭、押解、看管等重要工作中,制定了有效防范措施,杜绝了被告人脱逃、自伤自残、伤人等事故发生,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在值班中,干警做到了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登记认真、处理得当。创新模式,助力审判,实行轮岗驻庭制,创建执行法警中队,建立常态化执行备勤制度,创设执行“110”模式,确保警务保障更加有力,更加规范。在保障正常值庭、押解、安保等工作的同时,在办公时间组织法警开展巡逻活动,对全院的法庭、办公区等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和处置,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