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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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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28 11:40: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度全市有关重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蒲城法院榜上有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蒲城法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上的新高点,标志着蒲城法院的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蒲城法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党建等工作有机融合,贯穿于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做到了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该院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文明素养明显提升,塑造了“公正、廉洁、崇法、为民”的法院形象,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蒲城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凝心聚力,共同努力的成果。今后,蒲城法院将继续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进一步加强审判理念、审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坚持文明创建与法院工作互融互促,外塑于形、内修于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驰而不息把文明创建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