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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省 蒲 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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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15 10:14:45 打印 字号: | |
  韦军红:

  本院受理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孙全胜、兰䶮、田万军、韦军红、蒲城县全胜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蒲城东陈镇全胜摩托车行、蒲城县石羊酒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陕0526民初19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要求依法判令孙全胜立即清还借款224500元及逾期利息,其余六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日09:0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