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俊杰,男,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蒲城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孙镇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罕井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蒲城县人民法院孙镇人民法庭庭长。
勤奋能使荒漠变为良田,爱心能使冲动变为宁静。贺俊杰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怀着对法律的热爱与忠诚,对事业的执着与追求,勤奋务实,尽职尽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曾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先进个人,被蒲城县委、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
扎根基层 服务群众
贺俊杰同志2003年参加工作不久就被分配到孙镇人民法庭工作,远离机关,工作条件相对艰苦,案件多、压力重、责任大,但来自农村的他没有怨言,在此后的十几年工作中,几次来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工作热情始终不减。基层法庭,地处农村,面对的是村民,最淳朴的百姓,审理的案件大多是些家务琐事,但这些琐事却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连,在群众的眼里都是大事。案子审结的好,就会使他们邻里和睦,夫妻和谐,兄友弟恭。为此,贺俊杰同志始终坚持阅读各类业务书籍,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精通各种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大幅提升。工作中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着想,以一腔火热的情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常常深入到田间地头,走遍了辖区的每个村庄角落,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以便能将问题处理的更加圆满,无论酷暑还是寒冬,都能看到他下乡办案的身影。为了进一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为了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贺俊杰同志经常进社区、农村、学校,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宣传法律知识。现在,辖区群众都把他当作“法律知心人”,基层组织都把他当作“贴心法律顾问”。
巡回审判 高效便民
在基层人民法庭办理的民事案件千头万绪,接触较多的是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贺俊杰同志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秉持“情系民心、服务民众”的理念,坚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受一次累,少等一分钟,少误一天工,少花一分钱,少受一次难”的原则,坚守矛盾纠纷最前沿,多次深入村组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与公正。在原告金某与被告银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金某与被告银某系同村组村民,二人同向一客商出售肥猪,金某为1头,银某为19头,客商将猪款统一付给银某,银某未向金某付款,双方发生纠纷。贺俊杰同志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领到该案后,经审查认为,该案标的较小,双方为同一村组村民,有调解可能,适合就地开庭,于是与原、被告所在村委会沟通,当天下午14时,即电话通知原、被告到该村委会开庭。15时40分,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村委会的干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最终原告金某与被告银某和解,被告银某当场履行了案款。事后,原告金某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高效为民”的锦旗。同时,他还注重学习研究调解艺术,能够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克己奉公 清正廉洁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贺俊杰同志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清廉做人,抵住诱惑,守住思想道德底线!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秉公办案,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索贿受贿,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用法律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在生活中,他也能严格要求自己,遵规守纪,注重良好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的侵蚀,做到各项待遇不攀比,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常言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贺俊杰同志在工作中堂堂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当法官,约束好了自己的非分和贪婪之念,淡泊名和利,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在审理原告马某与被告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贺俊杰同志担任审判长,原告马某由于担心自己的官司输了,债权实现不了,所以留下一个装着5000元现金的信封后急忙走掉了。贺俊杰同志及时把这件事告诉了廉政监察员。在原告马某胜诉的情况下,贺俊杰同志在案件宣判时向原告马某退还钱款,但是原告马某没有收回。事后,贺俊杰同志又两次把原告马某找来,在办公室里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庭室其他同志的配合下,才将钱款退还。
贺俊杰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努力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时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心中,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为民解忧,为民奉献,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主持正义,实现公平,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默默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