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一定要坚守正义,明断事非,只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收获他们对法律的信任。
我审理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老两口从1998年第一次起诉到案件辗转到我手中时,已经过18年之久。因时间久远,讼争财产早已拆除,了解到原告多年来多次到各部门反映诉求,还被同村人笑称为“官司皮”,我不敢懈怠,在开庭前到村组进行了大量走访、了解案情、查勘现场,严谨细致地进行了庭审,抽丝剥茧,基本还原了当年的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了有理有据的判决书。宣判时,原告老两口和子女全部到庭,听到判决结果,老两口握着我的手说:“法官终于把我的案子审明白了……”。一审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原告老两口也彻底放下了心结,十几年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案子虽然结了,但原告全家人眼含热泪、握着我的手久久不愿松开的情景深深地触动了我,我感到肩头担子的分量之重,更感到法官的责任所在。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只有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彰显法律的威严。